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一、奖励范围
1、教师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的教育科研论文、文艺作品、宣传本校的通迅报道。
2、教师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3、教师经教科处同意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CAI课件制作、说课、课堂实录、计算机操作等比赛和课题。
二、具体奖励办法
(一)教育科研论文
1、在各级专业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奖励方法
①报纸上载有“湖北省凤凰娱乐官网_www.ph158.net”字样的按如下方法予以奖励:
地市级:50元
省级以上:100元
②报刊上未载有“湖北省凤凰娱乐官网_www.ph158.net”字样但有稿费单的,按地市级25元、省级以上50元计奖。
③凡是与学校合作的刊物按地市级标准予以奖励。
2、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奖励方法
①期刊上载有“湖北省凤凰娱乐官网_www.ph158.net”的奖励如下:
地市级:100元
省级以上:300元
②刊物上未载有“湖北省凤凰娱乐官网_www.ph158.net”字样但有稿费单的,按地市级50元、省级以上150元计奖。
③凡是与学校合作的刊物按地市级标准予以奖励。
3、未公开发表但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评比中获奖的论文,将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论文电子文档上交教科处存档,作为学校各项评比的加分依据,其奖励标准如下:
级 别 | 一等奖 |
国家级 | 100元 |
省 级 | 60元 |
黄石市级 | 40元 |
4、教师每学期上交教科处的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入选《凤凰娱乐官网_www.ph158.net校报》《凤凰娱乐官网_www.ph158.net教育教学研究》等校本刊物,按文章质量给予适当奖励。
(二)通迅报道、文艺作品
1、在《人民日报》《求是》《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等中央一级报刊发表的有关学校的报道,每篇按300元对作者进行奖励;在其他全国性报刊发表文章每篇按200元计奖。
2、在《湖北日报》《湖北教育报》《湖北教育》《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党员生活》等省级报刊发表的有关学校的报道,300字以上的按每篇150元计奖。
3、在《楚天都市报》《黄石日报》《东楚晚报》等省市级报刊发表有关学校的报道,300字以上的按每篇50元计奖。
4、文艺作品如诗歌、散文、小说、随笔、杂感、戏剧、报告文学、文学评论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按稿费的1.5倍计奖;在市级刊物发表的每篇按稿费的等额计奖。教师作品入选香樟文学社社刊《泮湖》,按作品质量给予适当奖励。
5、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奖励标准
级 别 | 独立完成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金 额 | 2000元 | 1000元 | 200元 |
6、公开发表的文章无稿费单均不计奖。
(三)优质课、CAI课件制作、说课等比赛,课题
教师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优质课、CAI课件制作、说课、课堂实录、计算机操作等比赛获奖的,教师主持的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课题获奖的,按如下标准给予奖励。其中CAI课件制作、说课、课堂实录、计算机操作等比赛获奖后,按优质课奖励标准的1/2计奖。各奖次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奖。
获奖等级 | 优质课、课题奖金 | 课件等奖金 |
全国一等奖/全省第一名 | 2000元 | 1000元 |
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 | 1000元 | 500元 |
黄石市第一名 | 500元 | 300元 |
黄石市一等奖 | 300元 | 150元 |
以上奖金项如属教师凭借个人努力获得,奖金全额奖给教师个人;如属凭借集体力量获得,奖金的50%奖给教师个人,另外50%奖给集体,作为教科研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