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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2013-03-26 21:59:09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一、活动主旨

为了更好的服务同学,更好的配合学校工作,特制定详细完备的奖惩制度,以考核每位高一团委、学生会成员,力争做到“日日清,周周给”,使团委、学生会工作更加清晰有序地进行。

二、活动准备

1.于部长会议发下通知:要求各部门的副部长交份所在部门的详细人员工作内容安排,限制完成,尽早交给团委组织部。

2.由团委组织部总结各部门各人的工作任务安排,并打印成册,使工作安排具体化、透明化。

3.建立并公布考核制度,印成文件,各副部长人手一份。

4.公布评分制度与奖惩措施,印成文件,学生会成员人手一份。

三、具体活动安排

1.评分制度(各学生会成员均有60分的基础分)

1)开会到位情况

2)工作到位情况

  办公室值周活动评分同工作到位评分

3)工作完成情况

注:①若有特殊情况,使得工作、开会不能到位者,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并由负责人呈递书面请假条给团委组织部。

②考核小组由主席团、学联秘书长、团委组织部担任。

③由主席团带领,采取轮换制,每星期一个部长,同学联秘书长一起实施考核,由团委组织部全程监督。

2.奖惩制度

1)奖励

超过90分并维持到学期末者,由团委颁发奖状及奖品,可加相应的班级积分。

2)惩罚

分数扣至50分以下者(含50分)  由各部部长口头警告

分数扣至40分以下者(含40分)  由团委发通知书面警告

分数扣至30分以下者(含30分)  由团委发通知留职察看

分数扣至20分以下者(含20分)  由团委发通知开除

注:①各加分扣分情况将贴于学生会办公室,各学生会成员可查看积分。

②奖品费用由学生会会费负责,各通知单须有盖章,否则无效。

四、对考核人员的要求

1.考核小组成员必须公正无私,不能徇私,不得出现公报私仇的情况。

2.考核小组应以身作则,不得发生违纪行为。

3.考核小组成员需将每日考核情况公布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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