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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2013-03-26 21:59:09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财务管理制度

 

一、凤凰娱乐学校收费的规定

1.凡学校统一规定的收费严格按照大冶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下达的收费文件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超范围、超标准、超项目搭车收费。

2.对上级部门下达的没有法定文件规定的收费,收费部门必须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批准后方能收取。

3.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而且要做到成本核算,收支平衡并张榜公布。

4.学校所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局规定的统一发票,学校收取的所有费用,根据收支两条线要求,必须全部进入市财政局规定的账户。

5.学校禁止违规收费。若部门或个人违规收费,除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外,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大小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二、学校购置项目经费开支的规定

职责范围

1.学校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劳保用品、基建设备、维修物品的购置,由总务处负责申报;食堂设备的购置由食堂负责申报;商店、书店、电脑印刷设备购置由为学服务中心负责申报;工厂的设备购置由工厂负责申报;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的购置由教务处负责申报;汽车用油,零配件由办公室负责申报;文件器材、活动奖品由政教处负责申报。使用学校资金在采购物品前,要根据年初预算,必须先报告总务处,由总务处到财政局办理招标采购手续,然后根据市招标办批准的采购方式采购。

2.总务处是学校进行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办理一切财务手续,并监督学校资金的使用。有权有责对食堂、为学服务中心、工厂等部门的账目进行检查指导。

经费管理

1.学校财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政策法规,有章可循,有法必依。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否则按照党纪国法,财政法规严肃处理。

2.学校财务实行预算管理。凡未预算项目,原则上不予开支。特殊情况要增加预算外开支,必须先写出申请报告,报财政局审批后,方可开支。

3.预算内资金开支,实行项目控制。当项目资金达到年初预算金额时,将暂停项目开支,暂停资金支付,待下年追加预算后,方可列支。

4.财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做到账表齐全,日清月结,财务手续完备,有权拒绝一切不符合财经规定和手续的开支。

5.实行民主理财,每年账务负责人必须向教代会报告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提请教代会代表审议,并将审议意见作为下一年度财务预算的依据,所有经费收支账目由市收付局审核报销,并接受财政、物价、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

审批程序

1.预算内一次性200元以下的物品购置由处室提出,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2.预算内一次性20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物品购置,处室要先做出费用预算表或写出市场考察报告。注明产地、品名、规格、报价等,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3.预算内1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的非政府采购项目,固定资产的购置,处室要写出费用预算表或写出市场考察报告,经分管领导和校长审核同意后,由总务处和有关部门集体采购。

4.预算内10000元以上非政府采购的基建项目和物品购置,要在认真考察市场的情况下,在校长或分管领导的主持下,由校纪检部门、工会、总务部门共同组成评委会,进行招标采购。

5.政府采购项目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

三、年级组代收代支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上级领导指示,结合学校实际,从节约资金出发,更好地规范校内收支行为,经校长办公以会研究决定,对年级组代收代支管理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1.年级组或处室代收费范围包括新生登记费、寒暑假补课费、资料费、军训费、校服费、体检费、保险费、报考费。收费标准由年级组或处室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成本核算,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除此以外,年级组或处室不得另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2.新生登记费由招生办组织代收代支,军训费、体检费、保险费由政教处组织代收代支;校服费由高一年级组组织代收代支;资料费、体检费、报考费由相关年级组组织代收代支。各种代收代支经费要做到收支平衡,不得截留使用。

3.各年级组周末补课费在开学学生报名时由学校统一收取,实行分开建账,列收列支,包干使用。

4.各年级补课费开支,要根据学校统一标准,按月造表,按月发放。其他开支要量入为出。

5.各年级组组织的交流与学习活动,要有计划地进行,并报分管校长批准,计划安排表报校长备查。活动中的各项开支,在年级组账目中支付。

6.各年级组周末补课费开支,由财务室统一办理。报销单据要有经手人签字、年级主任签字、分管该年级的副校长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校长签字。不符合以上签字手续的开支,财务室不予办理报销出账手续。

7.所有活动开支报销要及时,一般应在一周内办完报销手续。

四、学校日常开支规定

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对日常开支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1.处室对外业务活动,要有计划地进行,原则上,黄石市范围以内活动,由处室主任安排,黄石市范围以外的活动,必须先经校长审批后执行。否则,不予报销活动经费。

2.各处室不另外设账户,原则上不收费,所有开支在学校财务室办理。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3.各处室人员假日加班由处室主任提前安排,由各处室负责考核和造表,按月发放加班费。标准是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为40/天,年三十、初一、初二60/天,平时20/天。

4.每月的劳务费,由教务处根据有关规定造表,由分管教学领导审核。每月补课费由各年级组根据规定造表,由分管该年级领导审核。各种业务活动的奖金(辅导奖、论文奖等)由有关处室根据学校规定造表,由分管领导审核,然后根据有关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5.每年的高考奖,由年级组提供相关数据,由教务处审核后根据规定造表,由分管教学领导、纪检领导审核,然后根据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6.各种教职工福利开支,由办公室根据规定造表,由工会领导审核,然后根据有关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7.凡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必须先填写申报表,经校长批准,报市纪委同意后,方可实施。活动结束后,根据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8.严格经费支出管理,执行“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各处室的业务开支,必须有该处室主任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总务主任签字、校长签字,方能办理出账手续。

9.各种业务活动开支报销要及时,一般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办完报销手续,逾期由经手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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