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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娱乐官网_www.ph158.net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2011-11-17 11:45:04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 学校成立学生生活管理室,聘请生活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

二、住读生必须服从生活指导教师的管理。公寓内,学生的语言、行为应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条款的要求。

三、住读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起床、就寝等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在外住宿并严禁留他人住宿。

四、严禁在公寓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等明火,就寝后,严禁使用停电宝、手电筒。严禁乱拉电线,乱接其它家用电器。

五、住读生必须自觉保持公寓的清洁卫生,坚持轮流值日制,室内外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垃圾袋装,送至指定地点。切实注意卫生间、洗漱间卫生,严防下水道、排污道堵塞。公寓内物品应摆放整齐、有序、美观。

六、住读生必须爱护公物,严禁在公寓内踢球;公寓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损坏公寓内公共设施。如有自然损坏,要及时向生活指导教师反映,以便维修。

七、住读生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公寓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一旦失窃要立即上报。

八、学生生活管理室每天要对公寓进行检查,生活管理室对遵守纪律,讲究文明卫生的寝室将给予“文明卫生寝室”的称号,并授予流动红旗。不合格寝室要通报批评,扣除文明班级评分。一学期有3次不合格,取消所在班参加评选先进集体的资格。个人违犯上述规定者,扣学生品德分(取消评选三好学生、优干、优秀团员资格),赔款以至给予校纪处分。

九、每套住读生寝室设寝室长1人,每个小寝室设寝室长1人,具体负责本寝室的就寝纪律、卫生值日、反映情况、协助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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