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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娱乐做好加班、用车和公费招待管理的决定

2011-11-17 11:47:03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决定,在加班、用车和公费招待等方面作出如下规范:
一.加班管理。

1.机关工作人员加班,由处室负责人事先填写《机关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申请单》。报有关领导批准后送办公室存查,加班人员应接受值日人员或领导检查,核实后作必要记载。月底由校办统一造册发放加班补贴;

2.行政干部节假日加班必须到校办填写《行政干部节假日加班登记表》。干部加班应接受值日人员的检查核实,月底由校长审签后由校办统一造册发放加班补贴;

3.加班补助按每天15元计算补助。夜班按每次7.5元计算补助。

二.用车管理。

1.确因工作需要租车,由部门负责人向校长或分管校级干部提出申请,同意后,到校办填写《租车报告单》。事后,司机持《租车报告单》先到校办和财务部门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2. 学校公车须填写出车日记,费用先在校办和总务处办理审报手续,校办和总务处要分类作好审报记录。

三.招待管理。

1.学校来客招待,须经校长或主管校级领导同意后,先填写《来宾招待报告单》(报告招待人数、地点、标准及作陪领导),报校办备查。

2.招待报销时,须先持《来宾招待报告单》和有效票据到校办和总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3.来客原则上在学校食堂招待。

本决定从2003年12月1日起实行,并由办公室作好统计,一月一公示,接受公开监督。

 

 

200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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