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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六类考生可获高考加分

2016-03-07 10:41:22 责任编辑:招生办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省六类考生可获高考加分

摘自湖北日报

 

省招办发布我省今年高考加分优录政策,6类情形考生可获加分。

这6类情形分别是:我省恩施市、利川市等10个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农村独生女考生。有上列六种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具体加分分值,待省招生委员会出台相关文件。

省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等几种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省招办提醒广大考生,符合加分、优录政策的考生,需在3月31日前办理相关的申请流程,材料申报相关要求,详见湖北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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