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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教育局凤凰娱乐进一步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4-07-03 16:28:39 责任编辑:招生办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局、城区各高中阶段学校:

为做好全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现根据《省教育厅凤凰娱乐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4]3号)和《市教育局凤凰娱乐 2014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4〕14 号)文件精神,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当前,教育战线正在深入开展“转观念、改作风、提质量、树形象”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今年的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发展、教育形象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成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

利进行。

二、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1.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到“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学校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所有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坚决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和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落实好普职比大体相当的政策。

3.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任何学校不得绕过省、市招生平台,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擅自办理录取手续,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考生。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市中招办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严禁抢拉生源,私自承诺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严禁采取挂靠学籍(借读)等办法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搞“有偿招生”,利用招生中介或个人组织买卖生源。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招收复读生。

4.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所有招生学校要对本校招生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进行虚假的招生宣传,不诋毁和变相诋毁其它招生学校。

三、落实招生政策,做好"飞翔计划"招生工作

相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凤凰娱乐实施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的通知》(鄂教基[2012]7 号)文件要求,制定“飞翔计划”实施方案,协调县、校结对协议的签订和执行,加强“飞翔计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参加“飞翔计划”招生的高中学校,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实施办法和学生培养、管理方案。

四、树立服务意识,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和宣传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采取得力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省、市统筹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这项工作加大检查和督促的力度。

各初中学校应组织召开学生和家长会,宣传《黄石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和《市教育局致全市中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并做好回执的回收工作,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今年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信息,落实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科学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考生意愿限制或强迫考生选报志愿,篡改考生志愿。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量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代替。各校要保留考生填报志愿的原始记录和相关材料,以备查验。各学校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对考生、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要积极做好咨询接待工作,畅通信息查询渠道,及时解答考生和家长的疑问。

附件:黄石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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