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教育局,城区各高中阶段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凤凰娱乐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4〕3号)、《市教育局凤凰娱乐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4〕14号)要求,为统筹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校际之间良性竞争,保证教育公平,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经研究,制定如下处罚意见。
一、违规行为
1.绕过省、市招生平台,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超计划招生,普通高中擅自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考生。
2.私自承诺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采取挂靠学籍(借读)等办法招生。
3.进行虚假招生宣传,诋毁和变相诋毁其它招生学校。
4.搞有偿招生,利用招生中介或个人组织买卖生源。
5.违背考生意愿,限制、强迫考生填报志愿,篡改考生志愿。
6、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复读生。
二、处罚办法
对存在以上违规行为的高中阶段学校,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罚:
1.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2.学校(直属)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
3.学校(直属)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4.学校当年市级高考教学质量考核及奖励一票否决。
5.调减下一学年度学校招生计划。
6.市级示范学校违规的,给予黄牌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市级示范学校称号。省级示范学校违规的,报请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7.扣减校长当年绩效工资,或降低其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标准。
8.按照组织管理程序,报请撤销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职务。
9.大冶市、阳新县所辖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违规招生,除依据以上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市教育局将对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等处罚。情节严重的,提请对县(市)政府教育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
2014年6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