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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教育局凤凰娱乐2013年招生通知

2013-05-27 09:26:38 责任编辑:招生办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黄教基〔2013〕8号

市 教 育 局

凤凰娱乐201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教文卫局,市中招办,各高中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学、初中招生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凤凰娱乐义务教育入学方面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小学、初中招生工作,要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划分学区,公布信息。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并依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划定各学校的招生区域,下达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区域确定后,须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并上传至省教育厅学籍网。同时,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的工作。

(三)统一时间,登记审核。今年我市小学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小学、初中继续实行通知入学制度,招生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统一的时间段公布招生区域,组织学校统一登记新生信息,审查户口、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并做好新生入学的相关工作。

(四)严格管理,规范行为。各学校严格按照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区域招收新生,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服务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严禁初中、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严禁初中学校到其他学区或公共场所违规进行招生宣传、招揽非学区生源,严格控制择校生。各校新生入学时严格执行一费制的收费标准。对违反有关招生政策的学校,市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13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指令计划和择校生(三限生)计划,各高中指令计划和择校生计划的比例严格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省示范高中招生

2013年我市继续实行省示范高中黄石二中招生指令计划分配制度,具体方法如下:

1. 黄石二中招生指令计划全部分配到县(市、区),其中黄石城区占70%,大冶、阳新各占15%。

2. 黄石二中在城区的招生指令计划全部分配到区、到校,分配原则是:学校户籍区域内在籍报考人数占指令计划分配权重的60%,上年度中考“四高一低”评价综合得分占指令计划分配权重的40%。

3. 黄石二中在城区的招生指令计划分配到区、到校后,对于在黄石二中指令计划线下10分内仍未完成所分配的指令计划数的学校,其剩余计划只用于该学校所属区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最低控制线。

4. 确定黄石二中招收大冶市、阳新县考生的指令计划线。根据分配的指令计划数,对达到黄石二中指令计划线并填报黄石二中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大冶市、阳新县可参照以上方法,将凤凰娱乐官网_www.ph158.net(省示范高中)、阳新一中指令性计划分配到乡、镇(校)。

5. 我市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宏志班招生资格线在黄石二中统招线下50分。

(三)飞翔计划招生

2013年,根据《省教育厅凤凰娱乐实施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的通知》(鄂教基[2012]7号)要求,省示范高中黄石二中、凤凰娱乐官网_www.ph158.net分别定向阳新县、大冶市招收50名农村学生。市中招办要协调县、校结对协议的管理和执行,加强“飞翔计划”实施情况的督办检查,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

(四)划线

1. 市教育局按照招生计划总数、计划生和择校生的比例、学生中考成绩,综合考虑生物实验操作考核等级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的情况,分别划出城区各类高中录取分数线。

2. 大冶市、阳新县的高中分数线分别由大冶市、阳新县教育局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划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并予以公布。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1. 统一建立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台,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负责组织,学校一律不得绕过招生平台自行录取。

2. 各校在进行招生咨询时,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对强迫学生填报志愿或擅自更改学生志愿者,市教育局将对其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而引起诉讼的,由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3. 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每批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情况将在黄石中招网予以公布。大冶市、阳新县也要通过相关渠道公布录取结果。

(六)普通高中优录政策

1. 初中学段两次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之一者;初中学段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革命烈士子女增加10分。

3. 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

4. 初中学段的学生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市长奖”或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增加5分;在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竞赛中获一等奖者,增加10分。

5. 农村独女户及二女户(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家庭、含流入人口)的考生,增加10分投档。

6. 以上优录条件重复者,只能享受一项。优录政策解释权属市教育局。凡符合优录条件者,必须于6月上旬前到相关部门办理完优录手续(优录表附后),6月10日前,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优录资料报市中招办,逾期不再办理。大冶市、阳新县的优录工作参照执行。

(七)自主特长招生

招生对象为表现突出,平时学业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评定各项结果均为A等,且初中学段获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或在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

自主特长招生由学生提出申请,所在初中学校出具学生平时成绩、获奖证书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校长及两名以上资深教师以推荐信方式向高中学校推荐。高中学校可对被推荐学生的体、艺或其它方面的特长能力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平时学业成绩良好的被推荐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经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学生的考核结果和提议录取的考生名单要予以公示,公示一周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录取。

自主特长招生比例不得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自主特长生的录取与高中录取工作同步进行。被推荐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且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未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不能参与特长招生。

(八)工作要求

1. 各高中学校要努力维护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行为,严格按照市级招生部门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接收新生。市教育局对违规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将另行制定并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

2. 已被录取的新生,凭招生部门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各校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收费,严禁违规收费。

3. 市级招生部门将统一下发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资料,并在中招网和新闻媒体上公布相关招生政策,用以指导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各高中学校可在本校进行招生咨询服务,不得到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也不得在新闻媒体上擅自刊登招生广告,对违规进行招生宣传的,将严肃查处。

4. 除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另行组织高中学校招生考试,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外地区高中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市教育局将通报批评违规学校,取消其相应的评优评先资格。

5.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复读生的管理,要引导有复读要求的考生到审定的复读机构(学校)就读,各公办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复读生。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十分关注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招生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树立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

2013年4月11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黄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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