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联考成绩前10名的自主招录学生发奖学金:1-3名奖金3000元,4-10名奖金2000元。招录的优秀学生,凡家庭经济困难者,若符合“阳光生”招录条件,优先享受阳光生待遇。
2、对中考成绩前10名的中考录取学生发奖学金:1-3名奖金3000元,4-10名奖金2000元。
3、统招生中,符合下列条件者每学期可减免学杂费500元,并可享受中央彩票公益金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父母一方残疾或单亲贫困家庭、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农村和城镇低保户、农村独女户、因突发事件或其它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普通学生按政策可享受其它多项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5、对特殊学生的奖励由校长办公会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