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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娱乐做好“我与比教学访万家”征文活动的补充通知

2013-03-27 17:46:22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凤凰娱乐做好“我与比教学访万家”征文

              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配合省教育厅做好“我与比教学访万家”征文评比活动,市教育局在黄教办[2012]3号文件中已下发 《“我与比教学访万家”征文活动方案》,现将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及内容
征文对象:全市教育工作者。
“比教学”征文以作者亲历、亲见、亲闻为依据,记录精彩片段,抒写个人感悟、体会、反思以及对本专业发展的憧憬、对教育幸福感的追求和对教育生涯的希冀;反映个人的成长、事业的发展。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实践日记、家访体会、现场观感、教学反思、纪实散文等均可),字数在3000字以内。
《爱心家访手记》和《家访故事》中收录的作品由市教育局按各县(市、区)及直属学校教师数的比例遴选出来直接报送。此外的作品,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单位推荐上报。
二、征文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征文上报时间截至5月10日。征文以纸质方式报送市教育局师训科,并在信封上标注“征文稿件”字样;同时,将电子版稿件传到师训科邮箱(hsshixun@163.com)。
三、具体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文章,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已出版或已经在媒体上(含网络)正式发表的作品不得参与征文活动。
2.文稿一律使用Word文档格式,标题字体为二号宋体加黑,副标题的字体用三号宋体;学校名称与撰稿者姓名放在标题下居中,用小三号宋体、正文字体使用小三号仿宋体(正文中的标题使用小三号仿宋体加黑),间距为固定值25磅。
3.主办方享有全部参赛作品传播、发布、改编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所投稿件均不退回。
各相关单位要组织教师积极开展征文活动,重点做好“比教学”征文活动,并对参赛征文稿件的内容和质量进行把关。所有稿件须在正文标题下标注作者姓名和所在学校(或单位)名称,在末尾加注作者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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