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娱乐组织第三批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函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师训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的蓬勃开展,使教育科研更好地为促进教育改革,实现我省基础教育内涵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特制订《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第三批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申报指南》)。
为切实做好第三批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1. 申报对象
(1)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科;
(2)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
(3)全省各小(含幼儿园)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职业综合高中;
(4)鼓励并优先考虑省、市级骨干教师、“卓越工程”培养对象参加课题申报。
2. 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指南》中的第一类课题申报对象为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科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原则上每县、市(区)可以申报一个课题;二至四类课题的申报对象为全省各小(含幼儿园)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职业综合高中以及省、市级骨干教师、“卓越工程”培养对象,热爱科研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个人或群体也可以申报;第五类课题宜于中小学校管理者研究。
(2)凡课题申报单位(个人)必须具备较强的研究实力,有一定的科研条件与经费资助,并且能够保证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秘书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至少有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周岁,如属单位申报的课题,其研究成员总人数不超过十二人。
(3)课题审批立项时,在同等条件下省、市级骨干教师、“卓越工程”培养对象、本学会团体会员单位优先。
二、选题要求
课题申报者可在《课题申报指南》拟定的课题范围内选题,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和自身的教育教学特色与研究专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选题应着眼于教育科学发展前沿,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特别是要深入研究当地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应尽力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申报程序与文本要求
1. 下载申报书
课题申请人须使用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制样的《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课题申报·评审书》。按照本《通知》“附件2”的表样自行制作。
2. 填报申报书
填写按照《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课题申报、评审书》的要求,逐项据实填写。每项课题限报一名课题负责人,一名课题秘书,申请书须有课题负责人签名。文本材料用A4文稿纸打印,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如以单位名义申报,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当地教育局教师管理科或继教中心审核汇总,集中邮寄至省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秘书处。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路首义新村159号;收件人: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秘书处曾监利收;邮编:430060。
3. 申报受理日期
课题申报受理日期为2015年5月20日止,逾期不候。
4. 课题审批立项
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秘书处将组成相关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有呈交的《课题申报书》进行逐一论证、审核、筛选,并将评审结果报相关主管单位备案。
第三批课题立项文件,拟于2015年7月上旬在“湖北教师教育网”相关栏目公示。正式立项课题研究的起止时间以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批文为准。
四、课题管理措施
1. 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由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秘书处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和评审等工作,各县(市、区)学会工作站协助管理。
2. 各申报单位、个人所申报的课题,应与单位实际及个人本职工作相结合,突出特色,量力而行。通过切适的课题研究,开创教师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提升教师的科研素养、教育教学质量,不能为课题而课题。
3. 各立项课题单位在课题开题、结题时,须向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秘书处报告,并邀请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领导、及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教育领域专家进行指导和评议。第三批立项课题,必须在文件公布的六个月内开题,结题时间一般为两年,个别研究课题放宽至三年。
为确保课题研究的规范和高效,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届时将组织各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秘书,作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4. 全省课题结题后,将评出一、二、三等奖,由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湖北省普通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和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联合对获奖者在全省通报表彰,并颁发相应的课题结题证书和优秀单项成果证书。
五、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27-88312256
2. 联系电话:曾监利 胡松林,
3. 电子信箱: hbjsjyfh@.163.com
附件1: 第三批教师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 课题申请、评审书表样
湖北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
二0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