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标准课程表
学生到校、离校和作息时间都有规定
摘自东楚晚报(2013年12月21日)
新课程表增设了综合实践活动课
市教育局叫停补课行为后,不少家长反映学校放学时间太早了,有的学校下午3点多就放学了。
“要严格按照课程表来,决不允许学校提前放学。”市教育局一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义务教育标准课程表,增设了综合实践活动课。
综合实践活动课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要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并逐步形成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在课程表安排中,三至九年级都要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一至二年级开设地方与学校课程。地方和学校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共占课时总量的16%-20%。该部分课时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
小学生平均每天最少要上6.2节课
新的课程表出炉后,学生每天要上多少课呢?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学时和在校周活动总量,小学一、二年级在校学习时间为每周26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1课时,平均每天6.2节课;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每周30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5课时,平均每天6.8节课;初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每周34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周活动总量39课时,平均每天7.8节课。
此次的课程设置既有分科课程,又有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由各地依据当地实际选择开设。七至九年级若选择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的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参照有关课程标准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
走读学生和寄宿学生,作息时间不同
此次会议,对学生到校,离校以及作息时间进行了统一,学生早上到校时间:夏(秋)季(“五一”假后至十月底),小学不得早于7时5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40分;冬(春)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底),小学不得早于8时20分,中学不得早于7时50分。
学生下午离校时间:夏(秋)季,小学不得迟于4时50分,中学不得迟于5时20分;冬(春)季,小学不得迟于4时30分,中学不得迟于5时。走读的小学、初中,一律不准上晚自习。
寄宿制学生早上起床时间,小学不得早于7时,中学不得早于6时50分。晚上就寝时间,应不迟于9时。寄宿制学校可适当安排学生早、晚自习,早自习时间不超过1课时,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小时。要加强晚自习的管理和指导,不得利用晚自习时间上新课,晚自习必须安排老师跟班辅导、答疑。
作业总量有时间限制,老师要面批学生作业
小学1-2年级作业当堂完成,不留课外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只布置语文、数学两科课外作业。作业总量,中年级每天不超过30分钟,高年级不超过45分钟。
初中布置语文、数学、外语三个学科的课外作业,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
市教育局要求,课外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要保证学生课业负担适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的作业。
要求改变过去那种作业统一评讲,集中订正的做法,要求老师对作业精批细改,提倡面批。对不能完成学习任务、完成作业有困难的学生,要加强个别辅导,但要区别界限,不得将个别辅导搞成变相有偿家教,变相集体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