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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教 育 局凤凰娱乐遴选2015年度优秀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出国(境)培训的通知

2015-04-07 15:37:50 责任编辑:教科处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  教  育  局

凤凰娱乐遴选2015年度优秀中小学教师和

校长出国(境)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凤凰娱乐遴选2015年度优秀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出国(境)培训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15〕1号)精神,省教育厅将按1:3比例推荐的原则,遴选176名中小学优秀教师、校长出国(境)培训。为切实做好推荐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主要遴选范围: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特校,不含中职学校)、幼儿园中,在教学岗位上的省特级教师、湖北名师、市(州)名师;省“十佳师德标兵”、“十佳班主任”获得者;“启明星计划”优秀校长、教师;承担省级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任务的优秀培训者;在教育教学中成绩突出的优秀骨干教师等。人员遴选优先农村偏远地区学校、向规范办学和教育教学有突出贡献的学校倾斜。

近5年参加过各类出国(境)培训的教师和校长不再参加。

(二)教师遴选条件

1.职业道德高尚、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坚定的职业理想。

2.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初、高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教8年及以上,具有相应学段高级职称。在省级教师培训工作中承担过主讲任务、在湖北省优质课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或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作出突出贡献(须提交佐证材料复印件)。

3.具有基本的英语交流能力(可提交相应证明文件,如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托福、雅思、GRE、PFE考试证书等),具有良好的信息技术素养。

4.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50岁。

5.遵纪守法,保证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并按期返回工作岗位,能积极主动为我省教育教学改革承担相应的工作。

(三)校长遴选条件

1.职业道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职业前景和坚定的职业理想;

2.担任正职校长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岁;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4.任职学校在本地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和较好的美誉度,个人在学校教育与管理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5.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可提交相应证明文件,如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托福、雅思、GRE、PFE考试证书等)和良好的信息技术素养。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9—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时间为2-4周)

地点:根据组团情况另行通知。

三、经费安排

出国(境)培训项目所需费用由省教育厅专项经费支持安排,省内差旅费用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按相关要求核销。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依据遴选范围、条件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2.所有被推荐人员须同时用光盘提交15分钟视频材料,内容为学校、个人简介,教育职业观,学科教学或管理能力自述,出国(境)培训需求等。英语教师要求用英语口述;

3.各单位严格按分配的推荐名额推荐参训人员(附表1),不得多报,市教育局将对推荐人员进行评审遴选,结果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审核、公示不合格人员不再补报。

4.参训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公示确认后无重大特殊原因不能调换,一经省厅批准不得请假,须按时全程参训。

5.各单位务必将出国(境)培训汇总表(附件2)、出国(境)培训学员推荐表(附件3)、光盘及相关材料于 4 月9日前报市教育局师训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电子版发送至hsshixun@163.com

联系人:吕晓涛、李  志

电  话:07146350836  1399597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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