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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工作方案

2014-12-25 09:26:43 责任编辑:教科处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湖北省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教师的主体作用,推动信息化手段和数字教育资源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凤凰娱乐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2014-2017年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信息技术的教学应用为重点,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和方法,推动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有效整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与公平。

二、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都能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于应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一堂课都有一位引领本地信息技术应用的教学名师;形成一批精品课程,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教学中的深度融合。到2017年6月,全省中小学教师100%参加“晒课”。其中,2014-2017年间的三个学年度在国家平台上“晒课”的教师数分别占全省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0%、40%、40%,每学年度评选一批“优课”,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优课”评选。

三、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专兼职教师,各级教研部门的教研员。

四、活动内容

(一)教师网上“晒课”

1.“晒课”内容。主要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评测练习(非学术性课程不作要求)、课堂实录和专家点评等。

所晒内容在活动周期内覆盖我省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现用各版本教材的全部教学内容;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重点展现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学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鼓励教师“晒”多堂课和上传课堂实录视频。视频应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有条件的学校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优课”评选的教师,必须上传课堂实录视频和专家点评。

2.“晒课”地址。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一师一课”栏目(简称“国家平台”),网址:http://1s1k.eduyun.cn/

3.“晒课”流程。主要包括平台账号注册、报名参加活动、选课、晒课准备、晒课等环节。具体要求可参阅国家平台“活动指南”、“常见问题与下载”等栏目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评选“优课”

1.评选程序。在教师网上“晒课”的基础上,分县、市、省和国家四级逐级推荐评选“优课”。市(州)向省推荐参评的“优课”同一年级、同一学科、同一版本教材、同一教学内容不能重复,同一教师最多只能推荐1节“优课”参评。

县、市、省三级,按城市(指市辖区和县级政府所在地城区)和农村学校教师分别评选“优课”。

2.推荐数量。各县(市、区)分城市、农村按参加“晒课”教师数的20%向市(州)推荐参评“优课”;各市(州)分城市、农村按本地县(市、区)推荐“优课”节数的10%向省推荐参评“优课”;省分城市、农村评选“优课”,再从中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参评国家级“优课”。

3.“优课”标准。省教育厅将制定《湖北省“优课”基本标准(试行)》和《湖北省“优课”录制最低标准》(另行印发),各地可结合实际研制具体操作标准。

(三)开展网络教研

1.成立各级学科教学专家指导组。通过示范、视导、点评、剖析、研讨、交流等方式,对地域内教师的教学、教研、“晒课”组织、“优课”产出、信息化手段与课堂教学的有机融合等进行指导。

2.开设网络教研工作室。各级建立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湖北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研员在国家平台开设个人(或个人带领的工作团队)工作室,依靠他们的学术成果、教育教学经验和号召力、影响力,借助国家平台提供的频道和资源,通过集体备课、课例点评、视频研讨、主题研讨等活动,对教学教法、学科重难点、数字教育资源运用等进行研究,引导教师取长补短,推陈出新,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帮助教师多出“优课”,不断提升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学教研的能力;有针对性地研讨问题,点评、打磨“优课”,展示“晒课”成果,促进“教师不断发现问题——深入思考问题——交流优化教学——提升课堂质量”的良性循环和网络教研常态化。

3.网络教研工作室开设程序和活动方式。主要包括平台账号注册、报名参加活动、评价“优课”等环节,利用活动频道开展教研活动。具体要求可参阅国家平台相关栏目的内容。开设网络教研工作室相关人员的身份认证,由各级管理员按程序分级负责。

(四)组织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

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制定规划,创新形式,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为教师全员参加“晒课”,自觉、积极、创造性地运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实施教学提供有力支撑。

教师参与“晒课”、网络教研的学时,可计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的校本研修学时,也可计入教师继续教育的校本培训学时。

五、活动组织

活动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研、电教部门具体实施。

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实施,省教育厅成立“湖北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工作。协调小组组成和相关职责分工见附件2。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各校要把“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作为当前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点,统筹晒课活动与课内比教学工作,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目标,着力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能力和信息化手段在课堂教学中融入程度与应用水平。要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抓好培训,精心组织,保障经费,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全员参与,注重实效。严禁搞运动、讲形式、走过场。

各市、县教育局和中小学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的管理,为教师参与活动提供支撑。12月10日前,各市(州)将本级和所属县(市、区)的活动工作方案、活动联系人信息汇总报送省教育厅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处(联系人:李震,联系电话:027-87328189)。

2.加大统筹。各地要以市(州)为单位,统筹安排,加强指导、督办,结合教学进度,有计划地组织本地中小学教师分年分批地参加“晒课”,做好“优课”评选推荐工作。各市(州)可按年级、学科、教材版本将“晒课”任务分配到所属县(市、区),再由县(市、区)落实到校到人、到章节课时,实现区域内教师、教学内容“晒课”全覆盖。

3.保障条件。各地各校要制定和完善硬件建设规划,明确时间表和线路图,加大投入,保障教师“晒课”的物质条件,为开设网络教研工作室提供帮助。2014年,可先在有条件的学校开展“晒课”活动。暂不具备网络环境、录课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活动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全员参加“晒课”,确保网络教研工作室顺利开展活动。

4.抓好学校环节。各地各校要积极引导广大教师转变观念,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在教学管理和课堂教学中自觉用、多用、爱用信息技术,并形成习惯;要加强专家指导和校内研训,注重过程和实效,通过活动让每位教师提高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多讲“优课”,多产“优课”。

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安排时间,解决好晒课与教学之间的矛盾;要充分利用时间跨度,使“晒课”、看课评课、参与网络教研常态化;要对本校教师身份进行认证,对拟“晒”的课进行审查,确保内容科学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5.注重督办考核。各地各校要建立考评工作机制,把教师参加活动的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记入教师的业务档案,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把学校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组织专项检查,加强督办,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扎实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省教育厅将对各地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活动开展较好的地方和学校予以表彰;对省级“优课”获得者和持续开展活动、知名度高、表现突出的优秀网络教研工作室予以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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