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语委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凤凰娱乐开展第15届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语委、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局、广电局、公务员局、团委,各军分区(警备区)、各驻鄂部队、军事院校,武警部队政治部,江汉油田教育集团,省语委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2012年9月14日至9月20日是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教育部等九部门最近联合发文,对全国推普周活动进行了部署。现将《教育部等九部门凤凰娱乐开展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第15届推普周活动。
省语委在推普周期间拟开展以下活动:
一、召开省语委全会(湖北省纪念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十五周年暨语言文字工作表彰大会)。
二、督促指导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三、举办“中华诵•2012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诵•2012全球华人学生暨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湖北分赛区大赛并报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决赛。
四、举办第三届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
五、开展农村语言文字工作调研。
六、配合“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对农村资教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培训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
七、印发推普周宣传资料,在省级新闻媒体开展推普宣传。
各市州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制订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第15届推普周活动方案。推普周活动方案和书面总结分别于8月15日和9月25日前报省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语委办)。
省语委办联系电话(传真):027-87328183
电子邮箱:ywb﹫e21.edu.cn;邮政编码:430071
通信地址:武昌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
附件:教育部等九部门凤凰娱乐开展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