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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2013-03-27 09:49:29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教学实施指导意见
(试行)
为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技术课程实验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信息技术部分,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标准》,以引领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式,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步伐;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培养信息时代的合格公民;营造良好的信息环境,为学生打造终身学习的平台;关注全体学生,建设有特色的信息技术课程;培养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倡导学生进行创新实践;注重学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建构健康的信息文化。
二、课程目标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是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的必修课程,以义务教育阶段课程为基础,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为宗旨,强调通过合作解决实际问题,让学生在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过程中,掌握信息技术,感受信息文化,增强信息意识,内化信息伦理,使高中学生发展为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的具有良好信息素养的公民,为学生应对未来挑战、实现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学生的信息素养表现在:对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能力;对信息及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遵守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知识与技能
1. 理解信息及信息技术的概念与特征,了解利用信息技术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信息的基本工作原理,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
2. 能熟练地使用常用信息技术工具,初步形成自主学习信息技术的能力,能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
(二)过程与方法
1. 能从日常生活、学习中发现或归纳需要利用信息和信息技术解决的问题,能通过问题分析确定信息需求。
2. 能根据任务的要求,确定所需信息的类型和来源,能评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相关性。
3. 能选择合适的信息技术进行有效的信息采集、存储和管理。
4. 能采用适当的工具和方式呈现信息、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
5. 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通过有计划的、合理的信息加工进行创造性探索或解决实际问题,如辅助其他学科学习、完成信息作品等。
6. 能对自己和他人的信息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能归纳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基本思想方法。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 体验信息技术蕴含的文化内涵,激发和保持对信息技术的求知欲,形成积极主动地学习和使用信息技术、参与信息活动的态度。
2. 能辩证地认识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日常生活学习的影响。
3. 能理解并遵守与信息活动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负责任地、安全地、健康地使用信息技术。
上述三个层面的目标相互渗透、有机联系,共同构成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培养目标。在实现上述目标的基础上,还要关注学生的行为与创新,强调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自觉地、个性化地应用信息技术,并强调对技术的创新利用和创新开发的意识和能力,形成积极利用信息技术辅助其他科目学习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与习惯,具有对网络信息的批判意识,不盲信、盲从,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不参与不良信息活动,负责任地使用技术设备和信息资料,做信息社会的合格公民。
三、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2个部分,共6个模块,每个模块2个学分,修习36个学时。课程各模块之间的关系结构如下表:
课程结构
课程内容
必修
2学分
必修
信息技术基础
选修
每模块2学分
选修1
算法与程序设计
选修2
多媒体技术应用
选修3
网络技术应用
选修4
数据管理技术
选修5
人工智能初步
(一)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
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是全体高中学生共同学习的基础内容,是高中学生信息素养提升的基础,也是学习各选修模块的前提,具有普遍价值。本模块以信息处理与交流为主线,围绕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需求,强调信息技术与社会实践的相互作用。它由4个主题组成:信息获取、信息加工与表达、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与社会。
通过本模块的学习,学生应该掌握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基本方法;能够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信息技术交流思想,开展合作,解决日常生活、学习中的实际问题;感受并认识当前社会信息文化的形态及其内涵,理解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明确社会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形成与信息化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
(二)选修模块
选修1:算法与程序设计
选修模块“算法与程序设计”帮助学生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体验算法思想,了解算法和程序设计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能从简单问题出发,设计解决问题的算法,并能初步使用一种程序设计语言编制程序实现算法解决问题。它由3个主题组成:计算机解决问题的基本过程、程序设计语言初步、算法与问题解决例举。
通过本模块的学习,学生应能从实际需求(问题)出发,分析问题,发现问题的本质,构建相应的算法,并能初步使用一种程序设计语言编制程序实现算法解决问题。让学生理解问题解决过程中采用的思想和方法,掌握常用的算法,建构问题与算法之间的关系,归纳算法思想与程序设计方法的一般规律。
选修2:多媒体技术应用
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在改善人机交互效果、提高信息交流效率、促进合作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选修模块“多媒体技术应用”是针对多媒体技术在生活中的实际应用而设置的,它由3个主题组成:多媒体技术与社会生活、多媒体信息采集与加工、多媒体信息表达与交流。
通过本模块的学习,学生应该在亲身体验的过程中认识多媒体技术对人类生活、社会发展的影响;学会对不同来源的媒体素材进行甄别和选择;初步了解多媒体信息采集、加工原理,掌握应用多媒体技术促进交流并解决实际问题的思想与方法;初步具备根据主题表达的要求,规划、设计与制作多媒体作品的能力。
选修3:网络技术应用
选修模块“网络技术应用”以网络技术基础知识、因特网应用基础、网站设计制作的基本技术为主要内容,由3个主题组成:因特网应用、网络技术基础、网站设计与评价。
通过本模块的学习,学生应掌握网络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技能;掌握网站设计、制作的基本技术与评价方法;体验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学习带来的变化;让学生在学习活动过程中,培养信息意识、协作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提升自身的信息素养。
选修4:数据管理技术
数据管理技术已经在各个领域得到应用,广泛地渗透到人们的社会生活之中。选修模块“数据管理技术”是针对数据管理技术应用而设置的,它由3个主题组成:数据管理基本知识、数据库的建立、使用与维护、数据库应用系统。
通过本模块的学习,学生应该掌握数据管理的基础知识和数据库设计的一般方法,学会使用大型专业数据库,初步学会使用数据库技术管理信息,处理日常学习与生活中的问题,体验并认识数据管理技术对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影响。
选修5:人工智能初步
人工智能技术是当前信息技术应用发展的热点之一。与一般的信息处理技术相比,人工智能技术在求解策略和处理手段上具有独到之处。“人工智能初步”模块介绍了人工智能的基本概念和人工智能领域内容易为高中学生所理解和掌握的部分内容。它由3个主题组成:只是及其表达、推理与专家系统、人工智能语言与问题求解。
通过本模块的学习,学生应能描述人工智能的基本概念,会使用一种人工智能语言解决简单问题,把握其基本特点;能利用简易的专家系统外壳开发简单的专家系统;知道人工智能对人类学习、生活的影响;通过感受人工智能技术的丰富魅力,增强对信息技术发展前景的向往和对未来生活的追求。
四、教学建议
(一)课程模块开设建议
《标准》规定,学生在高中阶段至少要修满4个学分信息技术课程,其中必修2学分,选修2学分,对信息技术课程感兴趣和有潜能的学生可以再增加选修若干学分,总学分为2+2+(X)。
根据我省实际和课程标准要求,提供以下两种课程模块开设方案,供学校开课时参照执行。
方案一
学 期
模 块 安 排
课时安排
高一上学期
必修:信息技术基础
1节/周
高一下学期
高二上学期
选修1:算法与程序设计     选修2:多媒体技术应用
选修3:网络技术应用;     选修4:数据管理技术
1节/周
高二下学期
本方案是所有普通高中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适宜基础比较薄弱的农村普通高中,学生通过学习,修满4个学分,达到毕业的基本条件。课程改革初期,学校应至少开设选修1和选修2两个模块供学生选择
方案二
学 期
模 块 安  排
课时安排
高一上学期
必修:信息技术基础
2节/周
高一下学期
选修1:算法与程序设计   选修2:多媒体技术应用
选修3:网络技术应用     选修4:数据管理技术
*选修5:人工智能初步
2节/周
高二上学期
选修1:算法与程序设计   选修2:多媒体技术应用
选修3:网络技术应用     选修4:数据管理技术
*选修5:人工智能初步
1节/周
高二下学期
选修1:算法与程序设计   选修2:多媒体技术应用
选修3:网络技术应用     选修4:数据管理技术
*选修5:人工智能初步
1节/周
对于县及以上城市普通高中,一是要让学生每一学年在技术领域都能获得一定的学分,尽量维持学生较长的信息技术学习历程,保证学习的有效性;二是要能开设更多的选修模块,为有需求和爱好的学生提供修习更多信息技术学分的机会,力争用两至三年的时间,开齐全部选修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
(二)课程安排建议
建议必修模块在高中一年级上学期开设,选修模块安排在高中一年级下学期或以后开设。其中“算法与程序设计”模块,与数学课程中的部分内容相衔接,建议在安排课程时统筹考虑。
考虑到信息技术课程内容的应用性特征,应维持学生较长的学习历程,以保证学习的有效性。建议每周安排二学时,延续一个学期完成一个模块,同时建议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连堂上课。
(三)学生选课指导
学生的选课情况,关系到学生的发展和学校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安排。学校和信息技术教研组应该在选课前,制定选课指导意见,提供选修模块的学习时间、内容安排和学习方式说明;要正确指导学生综合考虑自身条件和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选修模块;要及时对学生的选课进行评价。
建议各个学校根据自身实际,给学生提供以下指导材料:信息技术课程性质;信息技术课程目标;每个模块的内容、结构及目标;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等。
建议学校建立学生选课网络平台,利用网络平台为学生选课提供指导和建议,对学生的修习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四)课程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1.要营造良好的信息技术学习环境。
良好的信息技术学习氛围是有效教学的前提。我省普通高中学校现有信息技术教学条件差异较大,学校和教师应努力创造条件,为学生营造良好的信息技术学习环境。一方面,要尽可能给学生提供学习所需的硬件条件,如图书馆、计算机、因特网、数码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另一方面,更要以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激发学生的探究欲望为出发点,设计与学生的学习、生活相适应的信息文化环境,要将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与学生的生活、学习实际相结合,将信息技术整合于学生的日常学习,不仅要利用掌握的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应用于信息技术课程自身的学习,同时要帮助和鼓励学生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其他学科的学习,让学生切实感受到信息技术的意义和作用。
2.要注意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教师应在引导学生掌握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适当放手,让学生通过自主探索掌握技术工具的操作方法与应用技巧,在过程中认识和理解相关概念和原理,陶冶心性,形成健康人格;教师要做好指导和调控,有计划地让每个学生亲历与体验解决问题的完整过程,鼓励学生在过程中积极思维、大胆想象、勇于创新。
教师要根据教学需要,尽量将信息技术课安排在计算机房等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实践场所,引导学生在探索过程中解决问题;不仅要结合实际,为学生安排可以在课堂上完成的任务,还需要注重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让学生多用所学知识为学校日常管理、学习资源建设等献策、出力。
3.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普通高中新生在信息技术素养方面存在差异,在信息技术学习的过程中往往也分化很快,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差异,采取措施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发展。其一,教学目标上,设立多级学习目标和多样的学习方式,让不同的学生都能根据自己的特点得到一定的发展。其二,教学内容上,教师应该针对差别设计不同的学习内容和任务,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在完成任务的软件工具的选择上,应该让学生选用自己熟悉的软件。其三,在教学策略上,根据学生的认知风格给予不同的教学指导,给学生提供多样化的自主探索空间,鼓励不同意见和思路的迸发,鼓励多样化的问题解决方式和方法。其四,教学组织形式上,根据学生的能力差异、水平差异针对性地实施分层次教学,对于基础较差的学生,采用可行的教学方法为其奠定必要的基础,增强其学习的信心;也可以采用异质分组的方法,变学生的个体差异为资源,让学生在参与合作中互相学习并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协同完成学习任务;对于少数冒尖的学生,给予更多的活动平台,使其“吃饱吃好”。
4.重视学生的信息意识和伦理道德的培养。
信息意识就是能充分利用信息源的潜在意识,表现在对信息的价值观念、注意力和敏感性。信息意识强的学生能意识到信息对社会的重要性和价值,能意识到新的信息对于自己的发展是非常需要的,当遇到问题时能利用信息技术帮助自己,能有效地利用信息技术来解决实际问题,能利用信息资源服务学习和生活。具有较高信息伦理道德的人,善于区分信息的优与劣、好与坏,并有区别、有选择地加以对待,对信息的所有权、知识版权、公共信息资源的安全有正确的、积极的态度。对信息意识和伦理道德教育的忽视,已经对信息技术教育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信息意识和信息伦理道德的教育与信息的知识、技能的教育同样重要,要将信息意识和信息伦理道德教育融入每一节课,融入每一次信息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信息意识和信息伦理道德。
5.努力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
教学方式是影响学生学习方式的形成、完善以及改变的重要因素。有效的教学方式能充分发挥、发扬学生学习方式的长处与优势,弥补其劣势和不足。信息技术课程要学习、借鉴其他科目的成功经验,根据教学需要恰当地采用讲解、观察、讨论、参观、实验等方法,只有各种教学方式相互补充,才能够发挥教学效益,提高教学效果。
要注意改变学生单一的接受性的学习方式,组织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参与性学习、体验性学习和实践性学习,实现学习方式的多样化。新的学习方式以“主动、合作、探究”为特征,包括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提倡学生参与学习目标、学习进度和评价目标的制定,在学习中积极思考,在解决问题中学习。要为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参与学习、体验成功的机会,在合作学习中有明确但不僵化的责任分工,促进学生之间的有效沟通,培养学生的协作方法和合作精神。在探究学习中,通过设置问题情景,让学生独立自主的发现问题,通过观察、实验、调查、探究、实践等途径,在搜集与处理、表达与交流等活动中,亲历探究过程获得知识与能力,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获得情感体验。
五、评价建议
 (一)评价的原则
1.强调评价对教学的激励、诊断和促进作用,弱化评价的选拔与甄别功能。
在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应通过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激励和引导学生学习,促进学生信息素养的全面发展。教师应注意观察学生实际的技术操作过程及活动过程,分析学生的典型信息技术作品,全面考察学生信息技术操作的熟练程度和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慎用定量评价,呈现评价结果时要尽量避免给学生贴标签或排名次,弱化评价对学生的选拔与甄别功能,减轻评价对学生造成的压力。
2.发挥教师在评价中的主导作用,创造条件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教师应注意发挥在信息技术评价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学生的评价能力,适时引导学生通过自我反思和自我评价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以评价促进学习;组织学生开展互评,在互评中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评价要关注学生的个别差异,鼓励学生的创造实践。
高中学生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水平、学习风格和发展需求等方面的差异很大,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要正视这种个别差异。信息技术课程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的确定和选用,要在保证达到最低教学要求的基础上,允许学生通过不同的方式展示自己。
(二)评价的内容和方式
1.教师教学评价
努力建构并不断完善发展性的教师评价办法,注重将教师的专业素质(师德、师能)和学生的学习行为进行整合。在评价中,对于学生的行为表现、情感体验、知识获得、交流合作、参与学习的时间和机会、积极性和效果、对教师行为的反应等,均可成为评价的依据。
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应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多元参与,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形成教师自我更新、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新机制。对教师的发展性评价,应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评价指标的设计应针对教学行为与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②评价指标应具体而明确,指标的数量不宜过多,便于操作;
③评价信息的采集应注意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④让教师明确评价的方式、方法。 
2.学生评价
评价是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学生的学习具有较强的导向作用。对学生的评价要体现信息技术课程的理念、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对信息技术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运用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相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形成。通过评价的合理实施,不断激发学生学习、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帮助学生提高信息素养。
①教学前的评价
这种测验一般在一个模块或一个单元的教学开始前进行,用来检验学生是否具备了学好新课程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如果学生在测验中表现出缺乏学习该模块的必备知识技能,教师就应有针对性地对有关知识技能进行补充,或者根据学生现有的水平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难度。
②过程性评价
信息技术课程的过程性评价一般通过两个方面来实现。一是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客观地观察和记录学生在学习的自然情景中的真实表现,如现场观察、访谈、轶事记录、档案袋或成长记录等方式。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设置一定的作品设计、作业和项目任务来引发学生的特定行为,对作品和任务的完成情况的评价来收集有价值的评价资料。
在过程性评价中,评价应该围绕着任务完成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展开。包括根据任务要求分析问题、收集信息的能力;选择合适的信息工具解决问题的能力;应用工具有效分析、处理信息的能力;合理应用工具来有效地表达相关问题答案的能力;对活动过程中相关信息问题的价值判断能力;在活动过程中与他人的协作、交际能力等。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可以采用制定量规表来进行。
③总结性评价
总结性评价是在模块学习结束后进行,考察学生所学模块的基础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诊断本模块教学存在的问题,帮助教师和学生改进以后的教与学。
在组织总结性评价时,要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具体考试内容选择合适的题型和考试方式,综合运用纸笔测验、上机测验等多种评价方法;要创造条件全面考察学生信息素养的协调发展,避免只重视知识记忆和计算机操作,忽视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倾向。
纸笔测验和上机考试各有所长,适合不同的评价内容和目标,应相互补充,综合运用。信息技术的纸笔测验,可采用选择题、填空题等客观题型,还可以使用开放性的题目。上机操作主要考查学生独立完成任务的能力,考查学生综合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过程、方法和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电脑作品制作活动的评比、课件制作的评比、基础知识竞赛和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等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活动的评价标准和成绩都不能作为学生总结性评价的全部依据,也不能代替学校日常的教学和评价活动。
3.学分认定
学分认定是模块学习完成后的总结性评价。学生根据《标准》要求,修满某一模块规定学时,经测验合格后,向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交学分认定申请表和过程性评价表,由学校审核并公示后方可认定。  对学分认定不合格的学生,按要求进行重修。
对于学生的学分认定,要体现评价方式的多样化,改变单纯以一次测验或考试为依据,评定学生一学期或整个学段学习情况的局面,将过程性评价、典型作品评价、综合活动评价、总结性评价等结合起来,使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信息技术教育的不断发展。不得仅凭借模块最终测验成绩作为学分认定的惟一依据。
学生学分认定由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实施。省、市、县教育管理部门和教研部门组织对学校学分认定情况进行监督和随机抽样,将发现问题即时反馈学校,并督促学校改正。
六、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和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实施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学科教学专家指导小组,在师资培训、队伍建设、资源开发、经费投入、设施设备、教学研究、课程评价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对学校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检查和督导。各普通高中要将信息技术课程实施所需经费列入预算,要确保配备合格和充足的信息技术课程教师,具备开设信息技术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的基本条件,开足课时,学校应成立信息技术教学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研究活动。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各学校要依据学生数量及学校实际足额配备信息技术课程教师。学校规模达到18个教学班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教师,规模不足18个教学班的学校,也应配备相应兼职教师,信息技术课程教师应享有和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各学校应配备专业人员管理各类信息技术实验室,对规模较大的学校,可配备专职实验员进行管理,对规模相对较小的学校,可以指派专业教师管理,参照有关标准计算其工作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教师培训机构,必须根据新课程对信息技术教师的专业素质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建立既分工明确,又相互衔接的省、市、县(区)、校四级培训网络。一定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系统扎实地做好师资队伍的培训工作,要认真组织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国家和省组织的各种类型和形式的培训。
各地区和学校要开展多样化的教师培训,鼓励和组织教师参加进修、学历教育等国家和地方的教师培训,规划和开展持续的校本培训;要通过案例培训、参与性培训等多种多样的教师培训模式,持续提高信息技术教师的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教学能力;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级各类信息技术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研究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各校要在资金投入、时间安排上大力支持教师参加省、市、县(区)级的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学校要着力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特长、富有教学特色的信息技术骨干教师。
广大高中信息技术教师要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文素养和专业技术素质;不断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增强课程意识,正确把握课程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树立促使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富有个性地发展的人才观和教学观,能够以先进的教育理念统率、指导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网络应用、数据管理、人工智能等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具备开设多种选修课程的能力;深入研究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方法、教学技术,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分析和解决教学实践中遇到的真实问题,同时注意把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研究结合起来,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开发课程资源;要拓展学习领域,了解相关学科的新知识、新信息,具有比较广博的科学与人文知识,形成比较丰厚的文化底蕴。
(三)加强教学研究与指导
各地应配备信息技术教研员,发挥其在课改中研究、指导、教学管理、服务、决策、咨询等作用,服务本地区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实施。由信息技术教研员牵头,依托当地教育管理部门,组织一批高中骨干教师,成立学科教学指导小组,加强对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研究和学校教学的指导。指导小组根据我省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和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的总体要求,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定期地开展信息技术教学研究活动,指导各学校合理安排课程,定期开展各种教研活动,深入课堂,指导教学,监督课程计划的落实,制定相应的新课程教学的随机视导制度,开展对新课程教学工作督导评估活动,在政策措施、经费投入、教学管理、指导与服务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和监督,并将学校新课程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到对学校办学质量的督导和评估工作中。
各级教科研部门要积极组织信息技术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新课程专题研讨活动,充分发挥学科评优活动对教师学习研究的激励、导向作用。要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鼓励信息技术学科教师针对教学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健全并完善集体备课制度,以课堂教学为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围绕课程标准共同探讨教学方法,制订教学计划,交流教学设计,实现教学资源共享。
 (四)保证教学所需基础设施与设备
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共同采取措施,为学校配置适应新课程需要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并为学校信息技术课程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各学校要配备能满足信息技术教学需要的计算机网络教室。规模低于24个教学班的学校至少配备一间计算机网络教室,规模超过24个教学班的学校应配备多间计算机网络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应配备各种教学软件(在不影响教学效果的前提下,应多考虑共享软件),教室应具备广播、监控、转播、分组、作业提交等功能,此外还应配备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外部设备及多媒体教学设备,并能根据需要接入因特网。
学校还要为开设选修课程提供必要的实验室或者实验设备,如多媒体实验室、网络实验室、人工智能实验室等。多媒体实验室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多媒体计算机、数码摄像机、音像设备、投影仪等,网络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路由器、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网线、水晶头、接线器等;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建设专门人工智能实验室,配备相应数量和不同规格的智能机器人。
定期对计算机网络教室和实验室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要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做好必要的设备更新,并保证有一定的经费用于添置耗材。
计算机网络教室及各种实验室应配备安全、通风(空调)及消防等设施。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网络中心,配备相应的服务器、教学资源及必要网络设备。
 (五)注意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
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应高度重视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各市(州)、县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教研队伍及学校教研组,带动广大信息技术教师,开发和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教学资源,如:教学网站、教学录像片、教学软件等等。学校要根据信息技术教学的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教学资源库,教学资源库包括:供学生学习的数据库、教学专题资源库、教学案例资源库、各种教学软件、教学系统等。信息技术教师要根据教学实际和自己的教学特点,收集、组织、开发必要的教学资源,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资源库。教师开发和收集的教学资源必须符合教育目标、教育原则。资源库要对全校学生开放,学校应保证为教师收集教学资源提供良好的条件。教师可以适当引导学生参与教学信息资源的收集、组织、开发,让学生在参与资源建设的过程中学习。
应重视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相关网站的开发、应用与管理,为信息技术的学习创设丰富、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学校要根据开课的课程,建设专题学习网站,专题学习网站应与教学资源库结合,网站应能完成学习交流,学习成果展示、学习过程评价等功能。要发挥好省提供的各种课程改革支撑、服务和管理网络平台的作用。
在管理和使用已有设施和设备时,坚持“面向教学”的原则,提高学校现有设施、设备的利用率,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之间信息设备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充分发掘和利用其他可供利用的校外资源。
(六)加强督导和检查
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各地实施信息技术课程的检查和督导力度,适时进行专项督导和检查,将信息技术课程实施情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范围,对在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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